3.建構函式、類和原型總述:對象是我們很熟悉的,常在程式中用它。那麼,如何來區分一個對象與另一個對象的區別呢?類就做到了這點,對象是類的一個執行個體。Js中的類與java的類不太一樣,但是它建構函式和原型來來支援類。3.1建構函式我們在程式裡使用對象時常常先new一個object,然後再給這個object賦屬性,然後再使用這個object來實現我們想要的功能。很經常的,new一個無參數的object,我們這樣寫:Js代碼var o = {};其實它的實現與下面的代碼是一樣的:Js代碼var o
2.函數2.1函數直接量函數直接量是用作運算式,而不是用作語句,它無需指定函數名。與函數寫法的比較:Js代碼function f(){}var f = function(){}2.2函數的參數Js中函數的參數個數和類型是可以很任意的,這就需要用於實質的情況進行相應的判斷處理。選擇性參數如果一個函數的參數是可選的,那麼如果沒有傳的話,則是underfined的值,則在函數裡用||對它進行賦預設值。這種寫法很常用。用對象來作為函數的參數當函數的參數較長的用,且常與||一起使用。參數類型如果對函數的參
一般而言,網頁中按鈕是沒有聲音觸發事件的。如果要讓按鈕響應滑鼠動作發出聲音,我們可以寫一段JavaScript指令碼代碼來實現。能讓按鈕發出聲音的指令碼,這下不用製作Flash按鈕也可以了,我試用的感覺還不錯。製作方法:1、建立檔案:DynamicAudioButton.js ,代碼: //Customize Dynamic Audio Link 自訂動態聲音連結 function DynamicAudioLink(){
前一段時間寫了一個 "線上圖片切割"的小程式,現在將其中的Resize和Drag動作作為單獨的類分離出來,與大家分享。這兩個類都須要jQuery支援,但應該可以很輕鬆的改寫出非jQuery的版本出來。另外,Resize類與Drag類的代碼很相似,如果想的話,應該可容易的整合為一個類。有心的朋友可以試一下。歡迎拍磚和提出建議:)使用點擊這裡查看示範效果。Use Resize and
在W3C新的事件模型架構中,IE和Mozilla都實現了相應的版本,IE的是attachEvent和detachEvent來實現元素事件的添加和刪除,而Mozilla則是標準的addEventListener和 removeEventListener。在傳統的javascript事件模型中,我們沒辦法為一個頁面元素註冊多個事件,只有靠自己來實現觀察者模式。代碼來自《ajax in action》,我添加了注釋//命名空間var jsEvent = 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