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SEO(搜尋引擎最佳化)而言,儘管有這樣那樣的理論、技術,但內容的重要性總是排在第一位的:內容是實施其他任何SEO技術或手段的基礎,離開內容奢談SEO沒有太多實質上的意義。那句已成老生常談的“內容為王”雖然說得絕對了些,但用意也無非在強調內容之於最終SEO效果的決定性作用。
但必須明確的是,任何搜尋引擎的演算法都是存在漏洞的,因此,某些沒有真正的實質內容的網站可以通過某些Black Hat手段在搜尋結果頁中獲得與其地位不相稱的排名,這種不應當出現的情況估計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無法完全消除。也正因為此,各大搜尋引擎均在大力強調內容的重要性,試圖引導網站建設者將網站最佳化與推廣的工作重心內容建設上。
比如說,Google在其網站管理員指南中的品質指南部分,特別提出:
如果您的網站參加聯屬計劃,請確保您的網站可為其增添價值。請提供獨特而相關的內容,使使用者有理由首先訪問您的網站。
再如Baidu在給站長的建站建議中也有類似的文字:
創造屬於您自己的獨特內容 百度更喜歡獨特的原創內容。所以,如果您的網站內容只是從各處採集複製而成,很可能不會被百度收錄。
那麼,應如何理解搜尋引擎的這類說法?
獨特內容與原創內容
首先,縱使搜尋引擎類似上面的說法存在一定的“引導”、“規範”網站建設與推廣行為模式的嫌疑,但突出強調內容的重要性總是不會錯的。畢竟,使用者搜尋、訪問的是真正的內容——無論是相應的資訊、產品還是服務——而一個開啟後發現除了堆砌關鍵詞而沒有實際內容的網頁無論對訪問使用者還是對搜尋引擎都是沒有價值可言的。
其次,搜尋引擎在此使用的術語重點在於“獨特”而非僅僅“原創”。從嚴格意義上,獨特內容(Unique Contents)是原創內容(Original content)的一個子集:獨特內容肯定是原創的,但原創內容則未必具有獨特性——這點應該好理解,比如說,一篇原創的文章也可能只是在重複別人說過無數次的觀點。——而從根本上講,內容的價值體現在“獨特性”上,只有獨特的內容、只有網站專屬的內容,才能夠成為使用者訪問網站的動因。
不過,這就帶來了一個問題,在資訊傳播如此快速、便捷的今天,真的存在可稱為“獨特”的內容麼?
獨特內容的困惑
從簡單的字面理解,只要網站的內容是原創的,並且內容中包括自己的觀點、視角甚至是將別人的觀點以自己的語言方式或習慣重新組合,便可視作獨特內容。從這個角度看,獨特內容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對搜尋引擎而言呢?比如說,某個網站在內容建設時從不轉載、拷貝其他網站,全部為原創,但這樣能否保證被搜尋引擎認為是“獨特內容”?
答案顯然是不容樂觀的:網站本身無力控制其他網站如何處理自己的內容。如今,“轉載”,或刻薄點說抄襲,已成為網站內容建設中的最普遍手段,以Vista天地為例,往往我們一篇文章發出後,很快便會出現十幾篇甚至幾十篇的Clone版本,所謂的“獨特”便不存在了。
這種情況是不可避免的,網站自身對此也是無能為力的,不過,搜尋引擎對此似乎也沒有太好的辦法,正如我們之前在複製轉載會影響原始網頁的權威性麼?一文中探討的那樣,搜尋引擎在判斷內容的原始出處方面的準確性距理想程度的距離仍然十分遙遠,事實上,很多搜尋引擎只是簡單地將其首先索引、收錄到的網頁標註為原始出處,而將其他的網頁標註為duplicate content,或降低排名或置於補充索引,而事實上,相應內容出現在Internet上的時間與其索引時間是兩個概念,這之中存在很大的偏差。仍以Vista天地為例,同樣的一篇文章,在搜尋結果頁面排名中往往遠落後於網易學院或天極網的相應轉載頁面。
當內容不具有獨特性時,使用者訪問網站的動因還存在麼?
簡單地說,如果Vista天地的所有內容均能在其他網站中看到,比如說網易學院或天極網,那麼,使用者為什麼要訪問Vista天地而不是直接存取網易學院?相對而言,那兒的內容更加豐富。
對搜尋引擎來說,也存在同樣的問題:為什麼要在搜尋結果頁面中顯示或在靠前的位置顯示Vista天地的網頁?
當然,從網站整體來看,只要網站能夠持續不斷地提供原創內容(在此暫不用獨特內容一詞),便可逐漸累積權威度,隨著時間的推移,便有可能成為同領域、同行業的權威網站。而對SEO而言,這是最關鍵的,只有獲得搜尋引擎的信任,才稱得上是成功的SEO。同時,持續不斷的原創內容也能夠促使使用者(再次)訪問網站。不過,網站權威度的建立,已不僅僅是原創(獨特)內容的範疇所能涵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