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行銷,如何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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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傳播 這樣 消費者 著力

本文發表于《廣告大觀》6月刊    作者:音樂行銷專家、愛朵文化CEO 張志遠

音樂行銷,就是以音樂為手段的行銷,利用音樂來加強品牌與消費者的溝通和交流,促進品牌與消費者建立更緊密的關係。 音樂行銷建立在病毒行銷、事件行銷、主題活動等基礎上的整合行銷傳播體系。

決定音樂行銷成敗的兩大關鍵點

1、是否和品牌結合,想起音樂或明星就能關聯到品牌;

2、是否使用者之間自發性的病毒傳播。

失敗的音樂行銷1:音樂不能和品牌結合,使用者想起音樂或明星關聯不到品牌。

失敗的音樂行銷是品牌內涵和音樂內涵沒有關聯。 品牌是品牌,音樂是音樂,沒有產生化學反應,只是物理捆綁在一起。 在行銷過程中,消費者沒有記住品牌,只記住了明星。 在行銷活動以後,沒有產生真正的威力——病毒式互動傳播,和使用者對品牌深度的體驗。

造成這種失敗原因的是,企業或廣告公司只是簡單地把音樂行銷當成一個事件行銷來對待,所以在制定音樂行銷策略的時候,沒有用好音樂行銷,只是停留在借用明星或贊助活動來造勢的局限上。

音樂行銷=音樂+行銷。 企業懂行銷但不懂音樂,造成有行銷但沒有音樂,消費者只記住了音樂(或明星)但記不住品牌。

音樂是有性格的,明星也是有屬性的。 企業尋找明星做代言是因為明星的特點和企業的品牌特點相匹配。 但是現在的一個明星同時往往會代言很多品牌,比如周杰倫光飲料就代言了雪碧、伊利優酸乳、優樂美奶茶等品牌。 你想到周杰倫會想起來以上哪個品牌? 所以如果沒有更深層次的、更令人信服的關聯度,這就會給消費者造成困擾和混淆。

在音樂行銷方面,需要企業把音樂的DNA屬性與品牌屬性,根據音樂心理學和消費者心理學等方式有機關聯起來,讓使用者真正聽到音樂或看到代言人就想到該品牌。 如果不遵照音樂心理學來選擇關聯的歌曲和明星,請明星代言人是沒有用的,只能解決品牌的知名度(並且這個作用越來越弱),仍然解決不了消費者購買的理由。 現在的年輕消費者是有個性的,他們也需要有個性的品牌。

失敗的音樂行銷2:使用者之間沒有形成自發性的病毒傳播

音樂行銷分音樂行銷戰術和音樂行銷戰略。

音樂行銷戰術是短期事件行銷。 就是抓住一個機會贊助一場演唱會,或者請個明星來演出。 這樣模式其實只是把音樂行銷當做一個事件行銷,只是眼球經濟,沒有產生更深度的認同。 這樣就大大浪費了音樂行銷的價值。 音樂行銷的確是一場事件行銷,但是絕對不僅僅是事件行銷,還包括病毒行銷、互動行銷等綜合傳播體系。 音樂行銷的作用是與消費者建立深度關係。 如果企業單純為了品牌在面板上出現,或者主持人口播種附帶提及,這種行銷不作也罷。

音樂行銷戰略就是企業長期性採用音樂作為行銷主題。 例如請歌手代言,廣告歌。 這個很常見。 成功的音樂行銷一定是低投入(相對)、高回報,使用者產生深度共鳴,並產生病毒性傳播。 如果你的音樂行銷師高投入、高回報,則仍舊屬於傳統廣告轟炸的舊模式。 只要沒有形成病毒傳播,缺乏互動性,缺乏滲透性,缺乏與使用者的感情深度溝通,就不是成功的音樂行銷,這樣的音樂行銷是一種嚴重的浪費,跟在肥皂劇後面插播廣告的效果是一樣的。

音樂行銷的經典案例就是05年的超女選秀。 湖南衛視和蒙牛酸酸乳達到了雙贏。 其成功之處就符合了品牌關聯和病毒行銷這兩點。 首先藝人有亮點和個性,藝人的個性與企業關聯,藝人的後續廣告代言,引發風潮。 最重要的是引起了病毒行銷,引起了整個社會的關注。 而其他衛視和企業贊助的失敗就是不符合這兩點,或只具備其中之一。 空有音樂行銷戰略,做選秀活動,卻沒有走紅的藝人、沒有亮點,藝人個性與品牌沒有關聯,自然也沒有後續。 所以,同樣的行銷資源(電視平臺和企業贊助),但是具體操作方面的執行的差異,效果會差10倍以上。

所以,莫把音樂行銷當成事件行銷。 僅僅是贊助一場演唱會很容易,關鍵是演唱會完了以後能形成病毒行銷。 步步高的音樂行銷只是高空轟炸,還沒有做到給使用者提供病毒傳播的土壤和氣候等必要條件。

綜上所述,建立一套完善的音樂行銷體系是音樂行銷的首要條件。 這個體系主要包括兩點,把品牌與音樂(明星)關聯在一起的科學理論,讓品牌屬性和明星屬性以及音樂屬性化學關聯到一起,以及如何設計出能引發病毒行銷的音樂產品和具體步驟。

引爆流行的三大要素

對於流行現象的傳播,《引爆流行》一書指出會有3個共性特徵:感染性、小變化大後果、突發性而非漸進性,並在對此研究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引爆流行的三大要素是:關鍵人物法則(The Law of Few)、附著力因素(Stickness Factor)法則和環境威力(Power of CoNtext)法則。

一、關鍵人物法則

當任何一場流行時尚到來時,總能發現幾個非常關鍵的人物,他能夠最高效快速地將資訊在一定範圍內散播開來。 這一批人往往是技術狂熱者和高瞻遠矚者,他們願意並且有能力嘗試新產品/新服務。 關鍵人物可分為三類人:有傳播資訊的「聯繫員」、提供資訊的「內行」、說服別人接受資訊的「推銷員」。

當年超女的走紅就是這樣。 每個超女最開始都有第一批核心的歌迷,零星地分佈在每個城市里面,然後由這一批最關鍵的人物組織在當地的街頭拉票,並通過貼吧論壇等組織活動和投票。 粉絲的數量才有組織有步驟的迅速增長,而不是無序的偶發的增長。

歌曲的走紅也一樣,需要利用關鍵人物,一般的是核心的粉絲和音樂愛好者。 所以要從人群中找出這些關鍵人物,利用他們來傳播歌曲。 唱片公司在各大媒體打榜的作用也僅僅是打動第一批關鍵人物,歌曲以後能不能火,全在於這些第一批人用口碑來互相病毒性傳播。 歌曲在內地的走紅並不是中心城市向中小城鎮的輻射,而是像超女粉絲一樣,從各地的病毒散發點向外擴散,然後各省各城市的點呈網狀連接起來。

二、附著力因素法則

個別人物法則揭示的是人們傳播資訊的行為,而附著力法則闡述了被傳播資訊的本身特徵。 在同等條件下,附著力越高的資訊引爆流行的可能性越大。 一個附著力高的資訊,不但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更重要的是,它能影響人的行動。 例如超女粉絲。

在商業資訊氾濫的今天,受眾對資訊天生具有抗拒心理,削弱了資訊的附著力。 如果能夠針對特定受眾尋找合適的資訊管道,通過巧妙的包裝,降低受眾的戒備心理,就可以有效地提高資訊的附著力。

從附著力因素法則我們可以領會到,歌曲宣傳要巧妙,在媒體已經被分散的情況下,並不是砸廣告就能出來,需要多種巧妙的方式。 很多大唱片公司宣傳時做戶外看板、電視廣告等強勢手段,在中國內地行不通。 中國是城鄉差異很明顯的二元社會結構,城市和農村相當於是兩個國家、兩個世界。 我們一般理解流行,想到的是中心城市輻射到二三線城市和農村。 其實大部分的歌曲的走紅不是這樣,而是農村包圍城市。 在中國,人的流通大多是農村向城市里湧進,去打工和做生意;而很少有大城市人向小城市或農村湧進的。

音樂行銷中的品牌與廣告歌曲的附著力因素也是如此,也必須巧妙包裝,品牌和音樂有較高的附著力。 這樣才能讓品牌追隨音樂廣泛傳播。

三、環境威力法則

環境威力法則,是指消費者深受自己周圍環境和周圍人格的影響。 環境法則強調發起流行的環境極端重要。 這裡面主要分 「破窗理論」和「150法則」兩部分。

破窗理論:該理論認為,犯罪是可以傳染的,它可以由一扇破窗戶蔓延到整個社會。 如果我們及時地採取措施,將被打破了的窗戶修好,這種可怕的後果就不會出現。

150法則進一步指出,群體環境的影響力並不是無止境的,它存在一個極限數量——150.因為受「社會通路容量」制約,人類大腦只能處理大約150人左右的群體關係。 當一個「群體」的活躍人數超過了150人時,群體對成員的影響力開始下降。

初始關鍵人物是可管理的,他們人數有限。 初期可以利用QQ群等,每個QQ群一百個人(接近150人)。 這樣通過可管理的口碑行銷,企業可以跨越早期市場和主流市場之間的鴻溝,引爆流行。 以後,各地的歌迷會也要控制150人的比例,這樣才能獲得最佳口碑傳播效果。

引爆流行的三大要素,是品牌進行音樂行銷所必備的條件。 品牌的走紅就跟流行音樂的走紅是一個道理,也遵循同樣的體系。 企業要根據以上法則設計病毒傳播的音樂來進行搭載,並要在執行過程中按照引爆流行的要素進行設定,達到讓品牌隨音樂一起迅速傳播的目的。

如何打造具備走紅基因的廣告歌曲

音樂行銷中的音樂因素的走紅基因同流行音樂的走紅基因類似,遵守同樣的規則,所以可以參照流行音樂的走紅基因,來製作走紅基因的廣告歌曲,這樣才能引發病毒傳播。 寫廣告歌也是有很高的技術含量的,在製作廣告歌曲的時候,要像打造走紅歌曲一樣,打造具備走紅基因的主題歌曲,來進行病毒行銷。 這樣效果更持久,有時候品牌或產品沒了,音樂還在,例如太陽神、燕舞等。 走紅的廣告歌對品牌的傳播,要比不能走紅的廣告歌曲效果強一萬倍。

流行歌曲的走紅不是偶然現象,也不是因為花大量的宣傳費轟炸出來,而是因為歌曲本身具備走紅基因。 我研究了從1984年到2008年20多年來每年最走紅的十大金曲。 發現除了這些走紅歌曲有一些共同的規律在裡面。 除了外在的原因。 我把他們分解成了幾十個元素,這就是音樂走紅的基因,就好比潘朵拉的分析使用者行為一樣,我也從編曲、音色、演唱聲音、歌手風格等因素來組成一個評判體系。

走紅歌曲是計算出來的,按照配料生產的,裡面設計了各種走紅的因素融合進裡面,是歷盡心血的。 這跟自古以來音樂大師們所描述的不一樣。 他們會向你說,好音樂都是大師們突然在某個風清月明的夜晚突發靈感,神來一筆抒發出來的藝術作品。 實際上,好的音樂是依靠理性的設計而製作出來的,比如作一首讓人哭的音樂,需要用幾個音程的和絃,需要什麼樣的音色的樂器,人需要什麼樣的唱腔? 所有的設計過程都是理性的,但是出來的東西卻是很感性的。 就像麥當勞一樣,裡面並沒有一個一級廚師,但是麥當勞成功之處就是把流程細化:薯條切成幾塊,灑多少鹽,油要多少度,炸幾分幾秒,等等,全部分解成一段一段。 這樣全世界各地都能保證一個品質,麥當勞可以快速地複製到世界各地。

音樂走紅基因除了音樂本身元素以外,還跟消費者心理學有關系。

首先,每個國家的人都有每個國家傳統的旋律偏好,受眾從小就習慣了這個口味。 以調式來說,中國人習慣五聲調式,日本也有自己的調式,每個國家的人民從小就受自己的調式薰陶,因此一些音樂環境裡的人群會喜好某一種音程走勢,喜好某一種旋律曲線。 跟菜系一樣,習慣川味的就不容易吃習慣其他口味的菜系。

其次,中國式一個典型二元的社會,北京、上海、廣州這樣的一線大城市的年輕人和國外部分接軌,但是廣大三線城市和農村音樂愛好者的口味還停留在十幾年前,喜歡簡單上口的口水歌。 很多人不明白這個差異化,總覺得這些人品位差。 其實,決定「高雅」與「通俗」的關鍵是一個音樂心理學的問題——人的審美聽知覺能力發展的問題。 正如人的肌肉力量與思維能力一樣,人的感知能力並非與生俱來,它有一個發展過程。

另外,一種性格的人會喜歡某一種情緒的歌曲類型,有人性格安靜,有的人暴躁。 性格安靜的人也相對喜歡安靜的歌曲風格。 有的口味重,就感覺安靜的音樂沒勁,觸動不了自己的神經,所以喜歡搖滾。 所以音樂也有不同的風格:通俗、美聲,搖滾、爵士、布魯斯、HIP-HOP等等。

而廣告歌曲同其他商品一樣,其運營流程也應該是:先發現消費者對一種音樂類型的喜好需求,然後根據這個需求來生產歌曲類型,並根據這個需求的人數來判斷其市場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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