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以蘋果和小米、樂視為代表的科技公司顛覆傳統制造業的銷售模式,饑餓行銷獲得空前的成功,很多公司開始爭相效仿,地產,汽車等行業也在打造饑餓行銷,隨著饑餓行銷的氾濫,消費者的吐槽和抱怨也越來越多。 從群效應導致饑餓行銷成為行銷主流,饑餓行銷過度和虛假宣傳必然導致社會倒退!
這並不聳人聽聞! 這是事實。 因為它極大增加了消費者的成本,造成巨大的社會資源浪費,多數公司在實施饑餓行銷時,控制不當,對消費者的感情造成嚴重的傷害。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饑餓行銷」是一次「欺騙」消費者的行銷模式,主觀動機是利益驅動,商品提供者有意調低產量,以期達到調控供求關係、製造供不應求「假像」、維持商品較高售價和獲利率的行銷策略。 饑餓行銷就是通過調節供求兩端的量來影響終端的售價,達到加價的目的。 巨額獲利才是商家的本質,最終的受害者卻是消費者。
說饑餓行銷,不得不提蘋果,在饑餓行銷手法上,蘋果最牛X,其次是國內的小米和樂視公司。 後者是學習前者。 從2010年iPhone4開始到iPad2再到iPhone4s,蘋果產品全球上市呈現出獨特的傳播曲線:發佈會—上市日期公佈—等待—上市新聞報導—通宵排隊—正式開賣—全線缺貨—黃牛漲價。 蘋果每一款新品上市,都會加價。 饑餓行銷讓蘋果在中國市場的份額正一步步加速。 從蘋果高級行銷經理位置上卸任的JohnMartellaro曾發文指出,蘋果一直在執行一項名為「可控洩露」的行銷策略,即有計劃、有目的地放出未發佈新產品的資訊。 這是饑餓行銷最厲害的「暗器」!
饑餓行銷之所以取得成功,從本質上,是商品的生產企業先天擁有產品資訊,然後變相地利用資訊不對稱的這一企業短期優勢在「忽悠」消費者。 然後再利用消費者的求購心切、求新求快的心理劣根性,從而達到預期行銷的目的。 從這個角度來說,實施饑餓行銷的商家或者企業,是在恃強臨弱。 可是消費者並不是傻子,並不是每一次饑餓行銷都會成功,比如最近一次小米的所謂「一塊鋼板的藝術之旅」就是失敗的案例,網友很快揭破奧氏304鋼板真面目,成本只比廢鐵稍高,極普通易被劃。 很多人吐槽被「忽悠」了。 更多人覺得被小米愚弄了,所謂的「一塊鋼板的藝術之旅」只是小米饑餓行銷的一次自我膨脹的經濟行為,只是利用了資訊的不對稱忽悠一下消費者。
菲力浦.科特勒認為:需要、欲望和需求的本質是不同的。 欲望的實現——即欲望轉化為需求,必須有購買力來支援。 如果一個企業人為地過度地製造市場「饑餓」, 進而提高產品售價,並利用資訊不對稱的優勢,來忽悠消費者,或者當產品的價格提高到消費者接受不了或不願接受的時,產品價格遠高於實際價值,這是對「粉絲」最嚴重的傷害。 如果全社會的企業都如此跟風弄饑餓行銷,只考慮利益動機,不考慮消費者的感受,相信必會自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從社會進步的角度來說,這是一種倒退。
其實,「饑餓行銷」讓中國消費者最受傷的是房產,中國如此高的房價饑餓行銷功不可沒。
很多開發商,為了多賣房子,賣高價格,挖空心思:樓盤在開盤前後,大量廣告宣傳,電視,公共汽車,各種LED屏,吸引人看樓,請看樓者登記、交誠意金、登記VIP客戶等,最雷人的是:有的還張榜公佈銷售情況,實際沒有銷售那麼多, 形成臨時性缺貨或只剩少數存量假像,造成樓少恐慌。 甚至更惡劣的,有的開發商,故意「雇人排隊」買房,來製造人為的「饑餓狀態」,很多老實巴交的老百姓,不明真相,越貴越買,背了一身債當了房奴。 更有一些精明的開發商,房子銷售到一定程度後故意停止銷售,把一些好房子留到下一期一起賣,以便賣個高價。 更有甚者一次只開賣一棟樓,或者幾十套房子,然後進行「捂盤」,假如人數不夠一次售罄就繼續延期開盤,這樣以來可以製造熱銷氣氛,形成購房者饑餓,二來可以不斷提價。 最終上當的還是消費者,購房成本被拉高!
因為「饑餓行銷」在房產上的成功,導致很多開發商自我膨脹,不斷買地造樓,可惜的是,當房價在「饑餓行銷」模式推動下,諸多消費者接受不了遠大於他們收入的房價時,很多人開始冷靜思考了,國家政策也開始思考了,因為一個巨大的「泡沫」 在形成。 「饑餓行銷」控制不當,就會成為一個作惡的利器,把資本經濟推向深淵。
很顯然,當「饑餓行銷」成為主流時,它不僅僅是一個企業問題了,更是一個社會問題了。 饑餓行銷運用得當,可以增加企業品牌,讓更多的消費者去瞭解這個產品的品質。 像其它社會問題一樣,如果一個事物不受到監管,任由發展,必會失度,一失度,就危害無窮。 因此,我們的監管部門,我們的政策,應當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來加以制約,對「饑餓行銷」中「謊言」和變形加價行為予以處罰,對欺騙消費者的行為予以重罰。 有朋友向筆者反應他買樂視x60的經歷,客服一會說有貨,一會說缺貨,最後確定是缺貨,明明發很多短信,說貨已經生產,最後以退款了事。 退款也拖拖拉拉。 讓人十分憤怒。
因為饑餓行銷,小米也吃過苦頭,因為「1分08秒已售罄」、「0分25秒已售罄」虛假宣傳。 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昨日指出,臺灣小米在去年12月三次的網路限量銷售中根本沒賣完貨卻宣稱賣光,商品數量廣告不實,決定開罰60萬元(新臺幣),創下因為「饑餓行銷」而開罰的首例。 最終臺灣小米公司回應指,將修正此後開放購買的機制。
這種針對「饑餓行銷」開罰來保護消費者值得學習,可惜的是,國內面對這種「饑餓行銷」,監管部門和相應法規處罰是缺位的,很多消費因為饑餓行銷一次又一次的退款備受欺騙,而無處伸冤,也無法找到相應的法規來保護自己權益。
饑餓行銷成主流是社會倒退,解決這個問題的良途,必須要建立起來良性的資訊溝通機制,加強監管,完善法律法規,否則受害的永遠是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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