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的本質關係是利益關係,從政治書中學到這句話的時候曾經重塑三觀,從此,幼兒時代那些神一般的諄諄誘導、小學時代園丁們的苦口婆心從溫熱的暖棚中出爐,放進金花四濺的油鍋中得了一次洗禮。
直到多年後,不再將「利益」看成是利己不利人的東西,已經可以坦然地接受利人利己是所有的生活之道、商業運營之道、社交之道,「人與人的本質關係是利益關係」也終於得以正名,成了真正意義上被認可的真理。
當行銷遇上網路,當「使用者體驗」被神一樣得包裝著走上網路行銷的舞臺,是套上逼格還是比劃上產品光環,到頭來宗旨只有一個「利益關係」:你能給使用者帶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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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給使用者帶來基礎的建設需要還是品牌需要
吃穿住行,即便是一直堅守著為人類提供基本生活需要的產品,進入這個年年代,也早就成功地被各種奢華籠罩:孩子的筆記本由最簡約版本的0.5元一本到優雅的20元一個小冊不等,鞋帽由街邊攤的十元一雙、一副到高大上品牌店裡的千元......
最基礎的建設可以是定位,但就現今環境下的使用者需求來說,「能用」已經遠遠比不上「好用」與「有地位的好用」的價值,一個LV包包、香奈兒香水再怎麼珍貴,成本上總也值不得現有售賣的價值;但是限量的高貴名聲只會將其價值越堆越高。
另一方面,定位於「基礎建設」的小米手機卻也成功玩轉了逼格行銷,原因何在?除了最基礎的手機需要之外,小米沒有蘋果的高大上知名度,但卻聚累了另外可以提升品牌度的特點:屌絲中的雞頭、產品稀缺帶來的「面子」。 除了「基礎建設」需求之外,小米仍然在先期用饑餓行銷下的「產品稀缺性」為使用者迎來了面子,造成了類似于LV、香奈兒等的品牌感。
結論是:現今世界的行銷離不開品牌。
第二,用了你的產品使用者要變得「更好」
記得一個很典型的案例,公家車上信上帝的耶穌教徒在向某某推銷她的主教:「如果你生老病死之後......」話鋒一起就註定了推銷的失敗,先置「使用者」于不好之地,本來就違背了人與人的交際原則,利益尚且不談,我信你主教還要各種病痛纏身不成 ?
假若,換個方式讓使用者變好的方式,效果則自然不同。
據說,美國人不習慣在公共場合喝「無糖可樂」,原因是這代表著「自己是個胖子」......
很多時候,商家能準確的把握、甚至利用使用者心理打造出來的行銷才算得上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