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網路行銷推手自爆行業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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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銷
自爆
文/陳 墨 我今年41歲了。 我小時候穿的鞋不是買來的,都是我媽媽給納的鞋底。 現在大家很少自己家做鞋了,都去商場選鞋。 網路公關也是一樣的,也經歷了這樣一個從原始到專業的過程。 我最初做網路公關的時候,沒有公司,沒有招標,也沒有投標,甚至那個時候都不需要方案,靠嘴「噴」。 你用嘴把人家打動了,人家就掏錢了,就給你活了。 我印象非常深,在我接「喜臨門」床墊案例的時候,當時是靠什麼打動甲方的? 就靠一頁A4紙。 我在紙上大概寫了不到一千字。 具體內容我記得不太清了,但我能肯定的是,關於創意的東西可能大概三行字,關於價格寫一行字,關於付款條件又是七八行字,就這樣簽單了。 這種模式放到今天肯定是不行的,肯定是落伍了。 網路公關傳播的作用很大。 微軟作業系統VISTA上市,沒有看到任何網路廣告,微軟只投專題,新浪投一個,搜狐投一個,網易投一個。 據我所知,記得 VISTA上市的時候,僅僅一個月內投的網路公關費就是四百萬。 沒有廣告,但這些專題至少讓多數線民知道微軟有新作業系統上市了,這就是傳統的網路公關服務。 我們在做服務的時候發現,一個新產品出來,一部筆記本也好,一部電視機也好,單純一兩篇測評文章沒有什麼能量。 但當它經過海量的傳播後,你再去調查時會發現,此時的宣傳效果是非常明顯的。 我們調查得知,使用者知道長虹等離子電視資訊的途徑,不是從傳播的管道,就是從網路公關傳播得來的。 對我們來說,接一張行銷的單子,最後這個案子的效果究竟如何,有時只憑客戶單方面說。 我在與美的合作的時候,簽署的合約是一個月42萬元人民幣,其中 40萬元的費用是基於我們計算評估的成本,還有兩萬元是客戶在評估的時候給的。 如果最後的評價好,兩萬塊錢給我們,覺得不好,就拿不到這筆錢。 2007年,我們公司第一次服務淘寶,合同是18萬+5萬。 18萬是基本費用,5萬是淘寶給你打分用的。 根據最後打分,淘寶可以給你1萬,也可以給你5 萬。 這種模式有點像「霸王條款」,但你沒有辦法,誰讓你接這個客戶呢。 尤其是在甲方品牌比較強勢的時候,會採用這種模式。 像搜狐很牛,它非要附加你這個霸王條款,我不想接受也得接受。 在我們網路行銷領域,也存在著協力廠商評估模式。 新浪也好,搜狐也好,或者是好耶出具一個協力廠商評估報告。 阿裡巴巴每半年請機構調查自己「被網路行銷」的成果。 調查下你是否達到這個指標,達到我給你多少錢,達不到又是多少錢。 這種協力廠商評估模式用的人很少,一百個客戶只有一個客戶選用。 因為評估費用太高,有時候評價費用甚至高於傳播費用。 比如請尼爾森,你給他兩三萬他不做,動輒就是10萬、20萬或30萬,這些費用我直接拿來做傳播多好。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協力廠商評估市場是一個空白,目前很少有專門的協力廠商能夠提供合適、低廉、真正的評估解決方案。 在客戶與網路行銷公司接觸過程中,公開招標並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網路行銷行業存在相當多的流氓公司,我投了標,你不給我中標,我就發文章抨擊你。 很多時候,網路公司公開招標,如果招50家來談,可能10家是守法的,有40家不守法的,你就會多了40家仇人,就會有40家公司發你負面的可能。 我這裡不點名,但是我知道這個行業有很多公司報復過招標方。 還有一種做法是邀標。 客戶定向邀請幾家網路行銷公司來談,這幾家相對來講做得規模比較大,口碑比較好,客戶主動去邀請他們來投標。 這種模式我覺得比公開招標要好一些。 但千萬不要在危機公關的時候採用邀標的方式,因為這必然會導致危機公關的價碼直線上升。 大品牌企業會有一種特殊的做法:入圍資格考試,像考公務員一樣。 騰訊就這樣嘗試過——我招標,但是我考的內容並不是我真正要做的。 比如,騰訊說類比做一個旗下拍拍網的促銷活動,就這個促銷活動請各網路行銷公司提一個網路傳播方案,然後就比這個案例,既看報價,又看傳播方案。 如果你經過考驗後把這個案子拿下來,才會發現騰訊真正要傳播的東西跟考試題目八竿子打不著。 這種模式有相當的好處,騰訊既考量網路行銷公司的實力,也不會洩露公司傳播的產品和策略方向。 我記得包括中興和東風汽車也這樣做過。 但這也並不是百試百靈。 很多公關公司面對這種情況時,在應標考試時派公司最好、最強的人去做。 等他們入圍了,又派另一幫人去做。 於是,客戶考試時感覺滿意的根本不是最後過來做執行的這個團隊。 博主簡介:第一代網路行銷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