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入門之對象與JSON詳解

JavaScript對象與傳統的物件導向中的對象幾乎沒有相似之處,傳統的物件導向語言中,建立一個對象必須先有對象的模板:類,類中定義了對象的屬性和操作這些屬性的方法。通過執行個體化來構築一個對象,然後使用對象間的協作來完成一項功能,通過功能的集合來完成整個工程。而Javascript中是沒有類的概念的,藉助JavaScript的動態性,我們完全可以建立一個空的對象(而不是類),通過像對象動態添加屬性來完善對象的功能。

JavaScript核心之基本概念

本章主要講述JavaScript中的資料類型(基本類型與參考型別),變數(包括變數的範圍),操作符(主要是一些較為常見,但是不容易從字面上理解的操作符)。由於JavaScript中的“一切皆對象”,在掌握了這些基本的概念之後,讀者就可以較為輕鬆的理解諸如範圍,調用對象,閉包,currying等等較難理解的概念了。 資料類型

JavaScript入門之語言基礎第1/2頁

JavaScript 語言正越來越受歡迎,可以說是是互連網上最突出的語言之一。你可以跨平台和瀏覽器使用它,其並不排斥後端語言。現在有許多不同的開發庫——有些非常棒—— 這些庫對開發很有協助,比如說加快了開發的時間等等。問題是,有時候這些庫與原始語言之間很是有一些距離,這使得剛入門的開發人員缺乏一種對語言的基礎瞭解。

IE和Firefox的Javascript相容性總結[推薦收藏]

長久以來JavaScript相容性一直是Web開發人員的一個主要問題。在正式規範、事實標準以及各種實現之間的存在的差異讓許多開發人員日夜煎熬。為此,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差異總結IE和Firefox的Javascript相容性:   一、函數和方法差異;   二、樣式訪問和設定;   三、DOM方法及對象引用;   四、事件處理;   五、其他差異的相容處理。 一、函數和方法差異 1. getYear()方法 【分析說明】先看一下以下代碼: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var year= new Date()

學習JavaScript的最佳方法分享

學習新的東西是件可怕的事。對我來說,掌握一項新技能最大的問題是,我不知道自己懂什麼。鑒於此,定個計劃,學習你感興趣的東西應該會有用。這篇文章的主旨就是:你為學習JavaScript 制定的藍圖、路線、行動計劃!你不必擔心找不到最好的資源,先整理些不好的資源,再確定下一步該學什麼。遵循它,一步一步來。任務0:瞭解什麼是JavaScript 在你真正開始學習JavaScript 之前,花一分鐘瞭解一下什麼是JavaScript,它有哪些功能。

JavaScript入門之基本函數詳解

總的來說,函數在JavaScript中可以: ◆ 被賦值給一個變數 ◆ 被賦值為對象的屬性 ◆ 作為參數被傳入別的函數 ◆ 作為函數的結果被返回 ◆ 用字面量來建立 函數對象 1.1 建立函數 建立JavaScript函數的一種不長用的方式(幾乎沒有人用)是通過new操作符來作用於Function“構造器”: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var funcName = new Function( [argname1, [... argnameN,]] body

多瀏覽器安全色性比較好的複製到剪貼簿的js代碼

對於非ie瀏覽器他是用flash來實現的,js代碼如下: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function copy_code(copyText) { if (window.clipboardData) { window.clipboardData.setData("Text", copyText) } else { var flashcopier = 'flashcopier';

javascript之bind使用介紹

前幾天看到一個面試題,題目是這樣的: 請你說說對javascript中apply,call,bind的理解? 首先apply和call是老生常談的東西,但是對於bind,我愣了下,因為這個詞是jquery中使用頻率很高的一個方法,用來給DOM元素繫結事件用的。 為了搞清這個陌生又熟悉的bind,google一下,發現javascript1.8.5版本中原生實現了此方法,目前IE9+,ff4+,chrome7+支援此方法,opera和safari不支援(MDN上的說明)。

javascript之querySelector和querySelectorAll使用說明

一開始很多人都會拿jquery的選取器來跟這兩個api做對比(我也是),比較異同本來沒事,但卻使一些同學對這兩個api在瀏覽器中的實現產生了誤解,特別是再dom element上調用此api時。 下面是我的jsFiddle樣本,我就以此展開說明: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function(global) { global.doc = document; global.body = doc.getElementsByTagName('body')[0]; global.$ =

JavaScript判斷一個URL連結是否有效實現方法

引言 有一個通訊錄系統, 同時部署在幾台伺服器上, 但是首頁上有個通訊錄的連結, 連結到這個系統. 問題是, 有時候連結指向的伺服器出故障, 於是希望在這個伺服器出故障(服務不可用)的情況下, 能指向其他伺服器的連結. 解決方案一: XMLHTTP方案 以下代碼摘自[2]中meizz的回帖: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script language= "javascript"> function getURL(url) { var xmlhttp = new ActiveXObject(

JavaScript中的16進位字元介紹

前段時間看《JavaScript進階程式設計》終於找到了一點點介紹: \xnn 以十六進位代碼nn表示的一個字元(n:0-F) \unnn以十六進位代碼錶示的一個Unicode字元(n:0-F) 今天由於一個自己的一個需求需要知道一些漢字的十六進位表示,因此自己寫了兩個方法,可以將文字轉換為16進位的表示形式,也可以將16進位代碼轉換回漢字。方法如下: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將文字轉換為16進位 function textToSix(str) { return

JavaScript 匿名函數(anonymous function)與閉包(closure)

本文內容 引入 匿名函數 閉包 變數範圍 函數外部存取函數內部的局部變數 用閉包實現私人成員 引入 閉包是用匿名函數來實現。閉包就是一個受到保護的變數空間,由內嵌函數產生。“保護變數”的思想在幾乎所有的程式設計語言中都能看到。 先看下 JavaScript 範圍: JavaScript 具有函數級的範圍。這意味著,不能在函數外部存取定義在函數內部的變數。 JavaScript 的範圍又是詞法性質的(lexically

通過JavaScript控制字型大小的代碼

為了此代碼到您的網頁必須使用像素大小的字型(PX),而不是相對大小的字型,使用“EM”或“%”。當然如果你使用其他字型單位的代碼可以很容易地適應這些。如果指令碼不能找到一個段落的字型大小,它會預設為12px。核心代碼: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var min=8;var max=18;function increaseFontSize() { var p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p'); for(i=0;i<p.length;i++) {

JavaScript ECMA-262-3 深入解析.第三章.this

介紹 在這篇文章裡,我們將討論跟執行內容直接相關的更多細節。討論的主題就是this關鍵字。 實踐證明,這個主題很難,在不同執行內容中確定this的值經常會發生問題。 許多程式員習慣的認為,在程式語言中,this關鍵字與物件導向程式開發緊密相關,其完全指向由構造器新建立的對象。在ECMAScript規範中也是這樣實現的,但正如我們將看到那樣,在ECMAScript中,this並不限於只用來指向新建立的對象。 下面讓我們更詳細的瞭解一下,在ECMAScript中this的值到底是什嗎? 定義

一個挺有意思的Javascript小問題說明

先來看以下3段代碼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var firstName = "Mark"; (function DisplayFirstName() { console.log(firstName); })();//必然輸出 Mark var lastName = "Aut"; (function DisplayLastName() { var lastName = "Bru"; console.log(lastName); })();//必然輸出 Bru, 本地範圍的優先順序高於全域範圍

JavaScript call apply使用 JavaScript對象的方法綁定到DOM事件後this指向問題

先來看看現象: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html> <head> <title>apply_and_call</title> </head> <body onload="init()"> <div id="testDiv" style="position: absolute; border: 1px solid gray; width:100px; height: 100px"></div>

javascript權威指南 學習筆記之變數範圍分享

不知道,大家對語言中變數的“聲明”與“定義”是怎麼理解的, 我的理解如下: “聲明”變數,只是僅僅聲明,而“定義”變數,指聲明了,並且賦值了。 例如: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var name;//只是聲明 var num = 11;//聲明,並且賦值,即定義了 var password = "yangjiang";//聲明,並且賦值,即定義了 下面是幾點總結: 變數的範圍:全域的和局部的。(注意:如果嘗試讀取一個未聲明的變數的值,javascript會產生一個錯誤)

也說JavaScript中String類的replace函數

對回呼函數的參數說明也很準確: 第一個參數是匹配到的字串,最後一個是原字串,倒數第二個參數是匹配到的字串的在原字串索引的起始位。 但我很好奇,第二到倒數第三之間的參數又是些什麼呢?其實,W3school已經給出了答案: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replace() 方法用於在字串中用一些字元替換另一些字元,或替換一個與Regex匹配的子串。其文法為: stringObject.replace(regexp/substr,replacement) replacement

javascript筆記 String類replace函數的一些事

我最近查閱javascript資料,發現了一個函數: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function format(s) { var args = arguments; var pattern = new RegExp("%([1-" + arguments.length + "])","g"); return String(s).replace(pattern,function(word,index){ return args[index]; }); } // test window.onload =

javascript權威指南 學習筆記之javascript資料類型

複製代碼 代碼如下:<!doctype html> <html> <head>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title>javascript資料類型</title> </head> <body>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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